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表彰第十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28号),我院院长高锦明教授荣获“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荣誉称号。
高锦明教授长期在教学一线教书育人、辛勤耕耘,以其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学识风范感染着学生,为学校的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教学研究和改革中,勇于探索教学规律,创新教学模式,锐意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积极开展教学团队、课程及教材等教学建设;主持获得过陕西省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且承担着陕西省重点教学改革项目和多项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出版过高质量教材及国内外专著,为所属学科和专业的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今年3月起,陕西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第十届陕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经学校推荐、申报公示、专家评选、厅务会审议、网上公示等程序,全省共有100名教师被评为第十届陕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开展高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是“陕西高校教学名师引领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