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经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招飞工作局兰州选拔中心拟在我校招收空军飞行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基本条件
1、2010届本科毕业,且能获得学士学位的男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时间为准)。
2、2008级(本科)男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时间为准)。
3、身体基本条件:身高165厘米-185厘米之间;体重50公斤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无色盲,色弱。
报考对象必须是经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的学生。本科二年级学生应完成教学大纲的学习内容,学业成绩优良。报考对象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飞行事业,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和心理选拔标准,未婚。
二、时间安排
2009年9月9日-15日各院(系)进行招飞宣传,动员2010届和2008级男生积极报名。
9月16日-22日对报名学生的身体、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摸底,填写《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生源调查表》(附件2),推荐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3) 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市场部。
9月23日-24日就业中心将报名学生情况整理上报空军招飞局兰州选拔中心。
三、具体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高质量地选拔空军飞行员是党中央、中央军委质量建军、科技强军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军队现代化和国防建设的需要,也是严峻就业形势下的择业途径之一。各院(系)要大力宣传招飞的重大意义,激发广大学生的报考热情,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报名。
2、认真做好推荐把关工作。身体“五查”工作是空军招飞的基础工作,各院(系)要协助招飞主管部门对报名学生做好身体“五查”和推荐把关工作,并对报名学生的身体、政治思想、现实表现和报考态度进行逐项分析,全面衡量,确定推荐名单,及时上报各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