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顶国际唯一官方网站 - 云顶集团welcome官网
首页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3-11     浏览次数:

     

各学科点、研究生导师和毕业生:

为保证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云顶国际唯一官方网站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云顶国际唯一官方网站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管理办法》、《关于2021年毕业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1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与答辩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希望各毕业研究生和导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春季学期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一、学位论文送审

(一)博士学位论文送

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继续实行全覆盖校外双盲评审。预毕业博士生须提供相应纸质版材料。

凡是申请6月份授予学位的,须将学位论文在4月3日前送盲审(因外审周期一般为35个工作日)。研究生院自3月初开始在学院完成资格审核基础上,负责将博士学位论文分批送盲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研究生向导师提交盲审材料电子版。导师负责学位申请材料的学术道德审查、学术质量审核和材料规范把关等。审核材料包括:成绩单、学位申请成果登记表、学位论文评审情况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单及对检测结果的说明和承诺、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等。

 2.导师审核同意后,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学位论文不端检测。凡经学院学术不端检测达不到合格要求的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重新按照1和2程序要求进行。

 3.凡是学术不端检测达到合格要求的,学院及时组织预答辩,预答辩须提前在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并做好记录和过程图像采集,留存备查。

 4.预答辩通过后,研究生须将完善后的材料再次送导师审核。导师须将审核同意的送审材料再次发送至学院进行形式审查。

 5.研究生院从3月初开始,每周星期四集中受理一次学院送审材料,并负责分批及时送盲审。

6.盲审结果的认定及使用

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直接答辩”、“修改后重新送审”和“不同意答辩”4种。其中“同意答辩”和“修改后直接答辩”认定为盲审通过,“修改后重新送审”和“不同意答辩”认定为盲审不通过。

(1)3份盲审结果均为盲审通过时,可直接申请答辩。

(2)盲审结果中有1份为盲审不通过,且为“修改后重新送审”时:

   ①申请人应按照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将修改后的论文送原评阅人复评。复评结果为盲审通过,可申请答辩;复评结果为盲审不通过,本次申请学位终止;

   ②若申请人及导师对专家评阅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3)盲审结果中有1份为盲审不通过,且为“不同意答辩”时:

   ①申请人应按照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在下一轮学位论文集中送审时,可申请重新送审1份。重新送审通过,可申请答辩;重新送审不通过,本次申请学位终止;

   ②若申请人及导师对专家评阅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4)盲审结果中有2份以上(含2份)为盲审不通过,本次申请学位终止。

7. 盲审结果的申诉与处理

(1)申诉程序如下:

   ①申请人填写“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申诉表”,导师审核同意;

   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不包括导师)审定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同意后,可增评一份。

(2)增评结果为盲审通过,可申请答辩;增评结果为盲审不通过,本次申请学位终止。

(3)增评论文必须是原送审论文。

(二)硕士学位论文送审

根据学校要求,我院硕士学位论文以学科点为单位,实行随机“双盲”抽查评审。抽查比例为预计本年度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由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抽评工作小组,按每个学科15%比例随机抽审,确定参加盲审学生名单。抽到盲审学生向学院并提供相应纸质版材料。

凡是申请6月份授予学位的,须将学位论文在4月20日前送盲审。学院完成资格审核基础上,负责将抽查学位论文送盲审。

1.具体工作流程:

(1)4月10日前学院公布抽查盲审名单。

(2)研究生向导师提交学位论文、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电子版。导师负责学位申请材料的学术道德审查、学术质量审核和材料规范把关等。

(3)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学生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学位论文不端检测,检测的论文应是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且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凡经学院两次学术不端检测达不到合格要求的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重新送审答辩。

(4)送审的学位论文由封皮、目录、摘要、正文和参考文献五部分组成(可包含附录)。学位论文必须匿名处理,不得出现导师姓名、研究生姓名、以及其他与作者本人有关的任何信息。格式详见附件。

2.有关说明

(1)硕士学位论文抽查盲审的程序、结果的认定及申诉与处理参照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执行。

(2)对于抽查盲审未通过的学生,本次答辩申请不能通过。硕士研究生应该根据评阅人提出的问题,在导师指导下认真补充本人学位论文科研工作,完善论文内容,半年后可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再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其学位论文必须参加盲审。

(3)盲审论文未通过的研究生,其导师指导的下一届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加倍参加“双盲”评审。

二、学位论文答辩

6月份申请学位研究生须5月2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分委会须6月7日前完成授予审核。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按照以往程序和要求正常进行,相关答辩要求如下:

1.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导师、学院、答辩秘书上传相关材料,并通过“系统”审批。

2.研究生在视频答辩3天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答辩1天前将答辩PPT分别发送给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将上述材料及答辩相关规定评价标准、答辩委员表决票(电子版)及时传达至各答辩委员会委员。

3.要求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过程记录。

4.研究生答辩相关纸质材料统一交至E334A办公室。

三、学位授予

学校于6月份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详询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云顶国际唯一官方网站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