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保证2020年夏季和秋季学期毕业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学期 |
时间 |
内容 |
夏季学期 |
7 月 27-8 月 7 日 |
拟 8 月份申请学位研究生答辩 |
8 月 8-12 日 |
各分委会汇总学位申请材料;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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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13 日 |
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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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14-19 日 |
准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有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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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20-25 日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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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会召开后 1 周内 |
制作、发放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学位档案等材料审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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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学期 |
9-10 月 |
组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审 |
11 月 |
拟 12 月份申请学位研究生答辩;进行论文答辩督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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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1-10 日 |
分委会汇总学位申请材料;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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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11 日 |
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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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12-18 日 |
准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有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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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19-25 日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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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会召开后 1 周内 |
制作、发放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学位档案等材料审核盖章 |
二、工作要求
1. 各学院(系、所)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和研究生学业情况,有计划、分批次开展论文评审和答辩工作,确保研究生及时和按期毕业。
2. 拟12月份申请学位的博士生,盲审材料由所在学院(所)审核,并在9月14日,9月21日,9月28日和10月12日集中交研究生院分批送审。
3.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可采取线下、线上或者线下线上相结合对方式进行,具体由导师和研究生根据情况确定。
4. 学校将开展学位论文答辩督导工作,邀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随机参加研究生论文答辩,加强学位授予过程管理。
三、相关说明
1.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实行校外专家参与制度。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中至少有一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校外同行专家。
2. 分委员会召开前,学院(所)须认真审核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其中,学院(所)审核合格的申请博士学位材料须经研究生院复审,复审合格方可提交分委员会审核。
3. 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信息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均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完成。
4. 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请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位管理工作”下载(http://yjshy.nwsuaf.edu.cn /xzzx/xwglgz/index.htm)。
附件:
1.提交学位授予材料的说明
2.学位授予相关材料及表格
研究生院 2020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