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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3-18     浏览次数:

     

各学科点、研究生导师和毕业生:

为保证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云顶国际唯一官方网站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云顶国际唯一官方网站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管理办法》、《关于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2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与答辩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希望各毕业研究生和导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春季学期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一、学位论文送审

(一)博士学位论文送审

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继续实行全覆盖校外双盲评审。预毕业博士生须提供相应纸质版材料。

凡是申请6月份授予学位的,须将学位论文在4月18日前送盲审(因外审周期一般为35个工作日)。研究生院自3月初开始在学院完成资格审核基础上,负责将博士学位论文分批送盲审,具体送审时间为:3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4月6日、4月11日和4月18日。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博士盲审需提交材料:学位论文(PDF格式)、学位论文摘要(txt格式)、基本信息表(EXCEL格式),请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学位资料下载-博士盲审材料区下载。

2.研究生向导师提交盲审材料电子版。导师负责学位申请材料的学术道德审查、学术质量审核和材料规范把关等。审核材料包括:成绩单、学位申请成果登记表、学位论文评审情况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单及对检测结果的说明和承诺、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等。

3.导师审核同意后,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学位论文不端检测。凡经学院学术不端检测达不到合格要求的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两次学术不端检测达不到合格要求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4.凡是学术不端检测达到合格要求的,学院及时组织预答辩,预答辩须提前在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并做好记录和过程图像采集,留存备查。

5. 博士生论文盲审前需进行预答辩,并提前3天在学院

网站发布预答辩公告,预答辩通过后,研究生须将完善后的材料再次送导师审核。导师须将审核同意的送审材料再次发送至学院进行形式审查。

6.学术成果认定

根据《云顶国际唯一官方网站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2021〕352号)规定,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是学位申请者学术水平的主要体现。学位论文同行专家评审结果是衡量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依据。

(1)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学位论文须经同行专家评审,博士学位论文3份校外盲审一次性通过,且结果均为优秀者(得分90分及以上),可申请学位;

(2)博士学位论文校外盲审通过但结果不全为优秀者,或硕士学位论文校内评审结果为通过者,学术成果须满足所属学科学术成果认定标准。

(3)对于博士盲审资格审核,学术成果原则上应符合学位授予要求;个别已完成学位论文但学术成果不满足学位申请者,可申请盲审,盲审通过须进行答辩,答辩通过毕业,2年内学术成果满足要求可直接申请学位;也可按照毕业答辩管理办法执行。

(4)文件从2021级研究生开始执行,2021级以前的研究生可按照本办法执行,也可按原办法执行。

(二)硕士学位论文送审

根据学校要求,我院硕士学位论文以学科点为单位,实行随机“双盲”抽查评审。抽查对象为预计本年度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由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抽评工作小组,按每个学科15%比例随机抽审,确定参加盲审学生名单。抽到盲审学生向学院并提供相应纸质版材料。

凡是申请6月份授予学位的,须将学位论文在4月20日前送盲审。学院完成资格审核基础上,负责将抽查学位论文送盲审。

1.具体工作流程:

(1)4月10日前学院公布抽查盲审名单。

(2)研究生向导师提交学位论文、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电子版。导师负责学位申请材料的学术道德审查、学术质量审核和材料规范把关等。

(3)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学生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学位论文不端检测,检测的论文应是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且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凡经学院两次学术不端检测达不到合格要求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4)送审的学位论文由封皮、目录、摘要、正文和参考文献五部分组成(可包含附录)。学位论文必须匿名处理,不得出现导师姓名、研究生姓名、以及其他与作者本人有关的任何信息。格式详见(附件)。

2.学术成果认定

(1)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学位论文须经同行专家评审,硕士学位论文3份校外盲审一次性通过,且结果均为优秀者(得分90分及以上),可申请学位;

(2)硕士学位论文校外盲审通过但结果不全为优秀者,或硕士学位论文校内评审结果为通过者,学术成果须满足所属学科学术成果认定标准。

(3)文件从2021级研究生开始执行,2021级以前的研究生可按照本办法执行,也可按原办法执行。

3.有关说明

(1)对于抽查盲审未通过的学生,本次答辩申请不能通过。硕士研究生应该根据评阅人提出的问题,在导师指导下认真补充本人学位论文科研工作,完善论文内容,半年后可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再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其学位论文必须参加盲审。

(2)盲审论文未通过的研究生,其导师指导的下一届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加倍参加“双盲”评审。

二、学位论文答辩

6月份申请学位研究生须5月2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分委会须6月8日前完成授予审核。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按照以往程序和要求正常进行,相关答辩要求如下:

1.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旧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完成,导师、学院、答辩秘书上传相关材料,并通过“系统”审批。

2.答辩相关材料请从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学位资料下载。

(1)答辩表决票有变化(答辩委员会每人1张,由答辩秘书从网上下载),不再用投票汇总单(系统导出的答辩情况表有答辩结果,因此不再需要投票汇总单)。(2)答辩评价表体现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和答辩情况的整体评价,是重要的档案材料(答辩委员会每人1张,由答辩秘书从网上下载),需存入学位档案。(3)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意见书已做更新,这与学术成果认定标准和学位论文盲审办法有关规定相契合。

3.研究生在视频答辩3天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答辩1天前将答辩PPT分别发送给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将上述材料及答辩相关规定评价标准、答辩委员表决票(电子版)及时传达至各答辩委员会委员。

4.要求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过程记录。

5.研究生答辩相关纸质材料统一交至E334A办公室。

提醒:2020年、2021年6月和8月进行了毕业答辩的博士,2021年6月、8月进行了毕业答辩的硕士,6月份须申请学位。

三、学位授予

学校于6月份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详询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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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