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系、所、点:
为提升新进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充分发挥老教师“传、帮、带”作用,学校继续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现将相关工 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2017 年 9 月以后报到的未配备指导教师的教学为主型和 教学科研型教师,科研为主型和科研推广型教师采取自愿原则。
二、培养方式
1.由学院确定新进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导师应根据青年教师实际,制定培养计划,指导青年教师参与课堂教学示范和精品课程建设等教学活动。
2.青年教师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随班听课、课后辅导、批 改作业、试讲、辅助实验指导、参与科学研究等实践环节。
3.新进教师培养期为一学年,每学期听指导教师或其他 教师授课不少于 40 学时。
三、基本要求
1.学院每位新进教师建立业务档案,督促新进教师在培养期内学院按培养计划严格管理。
2.请新进青年教师及时下载并填写《青年教师导师配备申请表》和《2018-2019 学年青年教师导师配备登记表》 9月14日前分别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到学院综合办公室。
3.相关信息统一报送人事处后,学校将为每位新进青年教师配发听课记录本。具体由学院办公室领取,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29-87092226 电子版报送方式:QQ641873110
附件:1.青年教师导师配备申请表
2.2018-2019 学年青年教师导师配备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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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