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系、所、点:
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工作要求和学院5月17日党政联席会对实验室安全专题工作安排,现就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以安全制度公开公示情况为重点等。
2. 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培训以及安全准入制度落实情况;
3.实验室防火、防爆等安全隐患;
4.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隐患;
5.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和使用操作中的安全隐患(含激光、电阻等设施);
6.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危险品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7. 实验室内卫生环境及其他安全隐患问题。
二、工作安排
1.单位自查。各实验室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全面自查,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2.问题整改。各实验室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有需要学院协调处理的事项,5月30日前报学院综合办公室。
3.学院检查。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
4.学校抽查。学校将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各实验室安全管理开展现场检查。
三、工作要求
1. 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学院内设机构安全稳定责任书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各教学实验室主任、科研实验室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2.各实验室应严格做好实验室值日登记、重点设备使用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记录、实验室安全自查问题及隐患列表与整改方案等档案材料完备。
3.书记、院长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院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直接领导责任,业务秘书负检查监督督责任,确保将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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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