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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顶国际唯一官方网站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日期:2015-11-27     浏览次数:

     

 

根据《云顶国际唯一官方网站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管理暂行办法》(办研发〔2014428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学科专家组、复核审查组,分别负责资格审查、初选审查和复核审查工作。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组长:高锦明  王吉成

成员:张社奇  程晓盈   温晓英   张丽萍

工作内容:对报名系统中申请人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提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二)学科专家组

组长:高锦明

成员:生物学一级学科博士生导师代表

    工作内容:负责初选审核工作,对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审查,提出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人员名单。  

   (三)复核审查组

组长:高锦明 张社奇

成员:化学生物学、生物物理专业2016年招生的博士生导师代表(不少于7人)。

工作内容:负责复核审查工作,对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申请人在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复核审查。

(四)监督工作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组。

组长:王吉成

成员:程晓盈  周文明  赵晓农  王经民  余添勇  王晨

工作内容:监督工作组全程监督申请-审核制实施环节工作情况,负责受理师生对申请-审核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

学院监督电话:029-87092082 邮箱:slxwjc@nwsuaf.edu.cn   

学校监督电话:029-87082862  邮箱:jjw@nwsuaf.edu.cn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的人员还须符合招生年度《云顶国际唯一官方网站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规定及具体要求。

3、英语水平:

取得下列成绩之一,并达到以下要求。

TOEFL(≥65分)、IELTS(≥5.5分)英语考试成绩在两年有效期内;GRE(旧≥850分,新≥170分)、CET-4(≥425分)、CET-6(≥425分)英语考试成绩在五年有效期内(截止20151231日之前);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4:≥50分;TEM-8:≥45分)、WSK(PETS5)(笔试:≥55分)的成绩证明。

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

掌握非英语语种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等级的能够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料。无以上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超过有效期者,必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60分)。

4、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云顶国际唯一官方网站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校研发〔2005336号)中的具体要求。

三、申请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登录云顶国际唯一官方网站“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系统上传所要求的9项电子版材料(须为原件的扫描件)。同时登录云顶国际唯一官方网站“统一支付平台”,缴纳报名费90元。

申请人网上报名和提交电子版材料:201511158:0020161522:00

2、提交材料

1.申请人网报期间须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

1)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有效身份证件(应届生还须提供学生证);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修课程及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题目、摘要和目录;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包含TOEFLGREIELTSCET-4CET-6、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等外语成绩单或证书;

8)我校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9)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

(二)审核

1、资格审查

学院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逐项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初选审查环节。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者,通知申请人补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学院资格审查时间:拟于201618日前完成。

申请人请将《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一式两份)及以上9项纸质材料复印件提交学院备查。

2、初选审查

学院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审查。综合初选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向,提出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意愿。

学院初选审查时间:拟于2016112日前完成;

3、复核审查

复审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复核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提前至少7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公布。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面试。由学院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复核审查。复核审查采取面试形式。

复核审查时间:拟于2016120前完成;

通过初选审查参加复核审查的申请人,在复核审查阶段请将《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一式两份)及以上9项纸质材料原件提交学院审核。

复核审查成绩由三部分组成:英语测试、专业综合考核、面试。

复核审查总成绩计算公式:英语成绩(满分100)×30%+〔(业务课一(满分100+业务课二(满分100)〕/2×30%+面试成绩(满分100)×40%

其中:

⑴、英语测试

成立英语测试考核组,以面试形式对申请者的英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

⑵、专业综合考核

复审工作小组以面试形式对申请者专业知识进行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各学科考核科目:

生物物理学专业:基础物理、生物物理;

化学生物学专业:有机化学、植物化学。

⑶、科研能力及潜力综合面试

复审工作小组和导师采取面试形式审核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申请者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潜力和外语水平等。

四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1.复核审查总成绩排名是确定拟录取的依据。学院复核审查总成绩按导师名下学生排序,复核审查单项(指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和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学院在确认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对申请人的审核记录及审核成绩审查无误,确定拟录取人选,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数的5%。凡在职考生或现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报考我校,必须出具定向或委托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

学院确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拟于2016122日前完成。